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珲春市教育局 >> 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平台

索  引 号: 11222404013559356T/2023-1889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珲春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标      题: 珲春市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珲教发〔2023〕73 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索  引 号: 11222404013559356T/2023-18896 分  类: 综合政务(其他) ; 通知
发文机关: 珲春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年12月08日
标      题: 珲春市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珲教发〔2023〕73 号 发布日期: 2023年12月12日
珲春市教育局关于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保障广大中小学师生度过一个丰富、安全、有意义的寒假,根据《延边州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中小学寒假工作的通知》(延州教基字〔2023〕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寒假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期末学业质量检测时间。义务教育段学校三至六年级可选择在2023年12月27日至29日期间进行,七年级在 2024年1月2日至3日进行,八年级、九年级在1月4日至5日全州统一检测;普通高中高一年1月8日至10日全州统一检测,高二、高三年级学校自行决定检测时间。
  (二)寒假时间。义务教育段学校为2024年1月6日至2月25日,共计7周;普通高中为2024年1月13日至2月25日,共计6周。寒假第一周为中小学生“雪假”。
  (三)开学时间。全州中小学统一开学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教职员工需提前一周上班。全市幼儿园和职业高中的寒假安排可参照执行。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
  1.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各学校要强化教学常规管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保证各学科教学时间总量,严禁随意增减课时、抢赶教学进度、提前结束课程。教师不得采取“拖堂”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不得对学生课间活动设置不必要的约束。各学校要科学合理布置假期书面作业,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提倡布置适合学生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作业,作业难度不得超过国家课程标准要求。要指导学生制订学习计划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延边州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做好复习和巩固提升,指导教师针对学生学习情况开展答疑,做好指导帮扶工作。
  2.加强托管服务管理。各学校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坚持教师志愿、学生自愿、公益普惠原则,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开展以“缤纷寒假、乐享‘双减’”为主题的假期托管服务工作。要合理利用校内校外资源,按需开放教室、图书馆和运动场所,开展科技、文体、阅读、实践等特色活动;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积极拓宽寒假托管服务渠道。坚决禁止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或不参加,禁止占用寒假时间超标教学、集体补课、提前讲授下一学期课程。各学校要将稳妥有序推进假期托管服务工作列为寒假期间重点工作,做好前期调研和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制定学校详实的托管方案,于12月20日前发送到珲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邮箱。
  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各学校要加强党的领导不断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素养。认真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吉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严格执行《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全州教育系统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及《全州教育系统开展教育领域风险隐患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
  (二)科学指导学生假期生活
  4.精心组织“雪假”活动。各学校要落实寒假第一周为中小学生“雪假”的要求,精心布置、统筹安排,充分发挥我州冰雪资源优势,引导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冰雪运动竞赛、游戏、展览、社团、冬令营等丰富多彩的冰雪研学实践教育活动,培养学生冰雪运动习惯,让学生体验冰雪运动乐趣。要有效利用假期托管服务,普及冰雪理论知识,使学生掌握冰雪运动的基本技能。有条件的学校可组建学校滑冰队并开展日常训练工作。各学校要科学布置寒假体育作业,家长要合理安排学生营养膳食保证充足睡眠,科学预防近视,养成良好的卫生健康生活习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5.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各学校要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积极开展“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主题教育活动,持续推进铸魂育人工程。要充分发挥各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青少年宫、国家级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等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寒假课外教育实践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要协调有关部门用好各类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在寒假期间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为学生假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阵地支撑和便利条件。要充分利用家庭、学校及各类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综合素养。
  6.有效促进家校合力。各学校要指导学校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人理念,合理安排寒假生活。要指导学生坚持规律作息,加强身体锻炼,主动分担家务劳动;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主动阅读积极向上的课外读物,增加有益体验。要组织落实好“书香伴我成长”假期读书征文活动,引导家长加强亲子陪伴交流,积极构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要引导家长密切关注子女心理健康,理性确定成长预期,及时察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加强与学校的交流合作。
  (三)全面加强各项保障工作
  7.高度重视假期安全工作。各学校要在寒假前利用班会、家长会等形式,对全体学生及家长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有针对性地帮助学生了解和掌握防交通事故、防拥挤踩踏、防火防电、防冰冻伤害、防冰冻河江溺水、防校园欺凌、防电信诈骗等安全常识,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要加强重点场所安全隐患排查,集中力量对教室、礼堂、图书馆、实验室(实训基地)体育馆、学生宿舍、食堂餐厅、配电室、校园施工现场等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农村学校要高度重视师生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开展寒假托管服务、研学活动的学校要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各项活动安全有序开展。做好校园安保工作。坚持领导带班,值班教师、保安人员 24 小时在岗,做好对校区的巡查巡视工作,要严肃值班纪律,并做好值班记录,注意水电管理和重点部位安全工作,遇有情况及时处置。教育局将不定期进行抽查,凡因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8.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各校要充分发挥“双减”协调机制作用,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提醒家长理性看待校外培训,拒绝盲目跟风。如有培训需求,提醒家长要看机构办学许可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场地设施是否合格等。
  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寒假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推迟假期和开学时间,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放假时间的,要逐级上报调整方案。
  珲春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8日

 

主办:珲春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33-7518099
网站标识码:2224040001

吉ICP备05007103号-1
吉公网安备 22240402222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