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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4013559567A/2020-46749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珲春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2日
标      题: 珲春市公安局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8日
索  引 号: 11222404013559567A/2020-46749 分  类: 机关简介 ; 其他
发文机关: 珲春市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0年11月02日
标      题: 珲春市公安局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8日
珲春市公安局机构职能及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结合我市实际,部署公安工作,并完成公安工作任务。
  (二)研究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研究提出对策,侦查危害国内安全的犯罪案件。
  (三)组织指挥全市公安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全市经济犯罪、刑事犯罪情况,并提出对策;侦查、协调处置重大经济犯罪和各种刑事犯罪案件。
  (四)组织指挥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处置治安灾害事故和群体性治安事件以及查处重大治安案件。
  (五)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六)负责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侦查各种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案件。
  (八)负责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建设工作。
  (九)负责公安法制工作。
  (十)负责依法管理出入境工作和边防治安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来我市视察以及来访的重要外宾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开展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建设工作。
  (十三)负责公安民警培训、公安教育及公安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公安干部队伍。
  (十四)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干部的监督;查处全市公安民警重大违纪案件。
  (十五)依法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局长分工
  王国峰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公安局全面工作 。
  林杰  政 委、公安局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分管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边境管理大队,联系靖和派出所。
  刘柱  公安局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分管指挥中心、公安检查站、治安管理大队、经济文化保卫大队、巡逻大队、情报中心、市场派出所、西南岔派出所,联系河南派出所。
  全浩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刑事侦查大队、禁毒大队、网络安全保卫大队、视频侦查大队、技侦工作站,联系近海派出所。
  李志辉 公安局党委委员、政工监督室主任,主持政工监督室工作,协助局长分管督察大队(审计巡察)、党建工作办公室、派出所工作指导大队、森林公安大队、警务科技室以及全市户籍派出所,联系春城派出所、光明派出所。
  刘晓东 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协助局长分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交通警察大队、出入境管理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信访室、拘留所、看守所、中俄互市贸易派出所、铁路派出所,联系新安派出所。
  朴国哲 公安局党委委员、指挥长,主持指挥中心工作。 李 民 公安局党委委员,协助局长分管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法制大队、行政审批办公室。
  陈恩学 公安局党委委员、警务保障室主任,主持警务保障室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能,珲春市公安局主要包括以下内设机构:
  (一)政工监督室 负责公安政治工作;负责公安纪检、监察、督察、审计工作;负责维护民警合法权益工作。
  (二)指挥中心 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通信等工作。
  (三)交通警察大队 负责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承担道路治安巡逻任务。
  (四)警务保障室 负责财务装备、警务保障、科技管理和后勤服务工作。
  (五)法制大队 负责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刑事案件的诉讼审核(侦审)工作。
  (六)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反恐怖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工作。
  (七)巡逻大队 负责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服务群众和警务支援工作。
  (八)治安管理大队 负责治安管理、户政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管理和内部单位治安保卫;依法对卖淫嫖娼、赌博等违法活动进行治理;负责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九)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经济犯罪案件侦破和依法打击工作。
  (十)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制定行政审批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项目的确定、调整,对各类事项办理情况进行协调、督查;负责行政审批办公室的受理、分办、送达等工作,协助做好内部督办和抄告工作,完成我局政务公开相关工作及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出入境管理大队 负责出入境管理和辖区内境外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十二)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国内安全保卫(略)。
  (十三)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负责侦办涉及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知识产权、制售假烟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打击本辖区内的污水排放犯罪行为;侦办上级公安机关环侦部门交办的有关案件。
  (十四)禁毒大队 负责分析、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规律、特点,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侦办走私、贩卖、运输、制造等各类毒品犯罪案件;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精神麻醉药品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
  (十五)信访室 负责受理来信来访,电话举报提出的控告和申诉以及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公安机关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责任。
  (十六)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公安局党的建设工作,党员队伍发展管理工作,党费收缴工作,完成市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派出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新安派出所
  (二)靖和派出所
  (三)河南派出所
  (四)光明派出所
  (五)近海派出所
  (六)中俄互市贸易区派出所
  (七)春城派出所 
  各派出所负责本辖区内公安工作,主要包括政治保卫、经济文化保卫、户籍管理、治安管理、刑事侦查等业务工作;组织领导治保会的工作;组织户口、居民身份证和常住人口、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的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有关的人口统计和分析工作;组织基层做好社会面的群防群治工作。
  (八)东北亚铁路治安派出所 
  负责珲春境内东北亚铁路集团场站区域、珲春口岸至密江铁路沿线公安工作。
  监管场所设置及职能
  (一)看守所 负责对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羁押、教育和管理工作。
  (二)拘留所 负责对依法被治安拘留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保证安全。 
  四、其他信息
  负责人: 王国峰 
  通讯地址:珲春市渤海东大街2399号
  邮政编码:133300 
  联系电话:7714050
  办公时间:8:30—12:00 13:00—16:30 (秋冬季、节假日除外)
         8:30—12:00 13:30—17:00 (春夏季、节假日除外)
 

主办:珲春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33-751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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