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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延边州珲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0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7年1月1日到2017年12月31日止),现予以发布。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珲春市公安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0433-7714112,传真:0433-7714072,邮编:133300,地址:珲春市站前东大街2399号珲春市公安局。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珲春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按照珲春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规划我局政务公开建设,全力提升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能力水平,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重点公开信息。

  (一)推进深化改革方面

   1.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1)10月中旬,我局向珲春示范区网全面公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内容,对已公开的清单及时动态更新,方便公众获悉和监督,严禁清单之外审批。

   2.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2)我局按照省厅、州局方案要求,全面梳理本局监管事项。在珲春公安公众服务网向社会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并在国家启用公示系统上传检查人员名录库、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计划表。并在信用吉林办公平台、珲春示范区网站及时公开我局的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双公示”内容。

   3.推动政务服务公开

  (3)我局积极配合市政府做好推进“互联网+政务”工作。对接市政府做好珲春公共服务网网上办事建设工作,确保网上办事服务的正常运转。同时,利用“珲春公安”微信等网络新媒体推广网上办事平台,有效提高群众知悉率、使用率。

  (4)市外迁入人员的相关政策及所需材料已通过“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向社会大众公布,并随时接受群众的咨询和预约。同时,市局办证大厅也通过LED大屏幕实时向群众宣传迁移落户的相关手续。对于前来咨询的群众,设专人负责答复咨询。

  (5)居住证自4月15日实施以来,公安局户政大队统一印制了《吉林省居住证管理办法》,分别张贴于户政大厅和各辖区派出所,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掌握相关政策及社会福利,同时为了扩大群众知晓面,在市区各大人流集中地进行集中宣传,并通过微信公众号进行推广宣传。

  (二)助推经济发展方面

  (6)我局推出出入境办证所需照片免费照相服务,并通过公众服务网和新兴媒体加大宣传。

  (7)我局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严格执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和动态更新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

  (三)改善民生方面

  (8)我局围绕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并通过珲春市公安局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向社会公开。今年我局向哈达门乡明新村投入扶贫养殖项目14余万元,用4余万元买了5头牛,10余万元建立牛舍。领导班子分别包保挂钩帮扶9户贫困户共计15人。  

  (四)政府自身建设方面

   1.积极推进决策公开

  (9)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重大决策行为,积极推进决策完善重大决策机制,促进公安机关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2.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10)全市落实《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决定的通知》。并通过珲春示范区网及公安局微信公众平台加强公开宣传。

  (五)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方面

   1.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11)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处置,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发声。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做出正面舆论引导。

  (12)我局指挥中心、情报中心、网安大队和政工部门建立密切沟通会商对接机制,建立涉警舆情每天碰头、每周分析评估、重大敏感舆情适时研判会商和常态舆情培训制度;加大舆情指导,及时有效引导“点”上舆情,做到应对、处置和引导“三同步”。

  (13)我局在互联网上的新浪微博、腾讯微博、百度贴吧等网站上开设账号,积极开展公开巡查执法工作,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有效提升网上见警率。

   2.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14)我局善于运用网络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舆论、推动工作;主动发声,协调当地主流媒体,并组织全市公安官方微博、微信联动展示我市公安改革创新举措,并在珲春市电视台开设《珲春警事》栏目,扩大我市公安改革的知晓率、覆盖面和影响力。

  (15)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我局向来重视警媒关系建设工作,长期与各媒体保持紧密沟通。在不违反规定的前提下,邀请各主流媒体及新媒体负责人参加各项警营宣传活动。

  (六)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方面

    1.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16)2015年已建立并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珲春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明确各目录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17)积极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开。积极开展110宣传日、经侦宣传日、禁毒宣传日等公安主题节日警民活动和在线访谈、网络问政等网络活动,增进与公众互动交流。

   2.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18)一直以来,珲春示范区网作为市公安局信息公开第一平台,发布公安新闻信息240余条、解读政策4条。加强“互联网+公安”数据库建设,完善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

  (19)今年以来,积极开展警营开放系列主题活动、“珲春市第三幼儿园走进警营活动”、“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活动、“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和“全民禁毒宣传”系列活动等公安主题节日警民活动。

  (20)我局严格按照省、州、市规范化要求,政府主动公开信息自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珲春示范区网向社会公布。

   3.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

  (21)我局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议,学习政策理论和听取省政府信息公开处领导授课,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增强专业素养,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017年度本单位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健全组织机构。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因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担任组长,各领导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

  (二)明确工作制度。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逐步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工作台账制度》等相关工作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和科学化。

  (三)拓展公开渠道。我局充分利用、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政务公开新动态。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积极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40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公安宣传平台发布各类警务信息2000余条。

  (二)除涉及国家机密、办案规定、个人隐私外,一切政务信息,政务活动,政务行为过程、程序和结果都予以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

  通过珲春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hunchunnet.com/category/33/)全面向公众公开政府信息。

   1、向政府公开网站发布信息240条。

   2、向广播、报纸、出租车IED屏幕宣传公安消息。

   3、公安局设立微信公众号,局属各部门也对应设立相应公众号。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局共接到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是网上申请,及时进行答复。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7年,市公安局没有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的内容深度不够;二是有些规章制度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公示的形式和内容还要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更新、充实。针对存在的问题,2018我局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

   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