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222404013559110Q/2025-20477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批复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09日 |
标 题: |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基础设施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发文字号: | 珲发改审批〔2025〕54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19日 |
索 引 号: | 11222404013559110Q/2025-20477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批复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5月09日 |
标 题: |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基础设施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珲发改审批〔2025〕54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5月19日 |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5年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基础设施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珲发改审批〔2025〕54号
珲春市敬信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2025年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基础设施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珲敬政函〔2025〕4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元国际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基础设施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报告》(中元评字[2025]241号),项目建成后可有效改善珲春市敬信镇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有利于缓解村内交通运输难、饮水难的问题,同时解决群众务工就业和提高收入水平,项目的建设是必要可行的。
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2025年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基础设施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
(项目代码:2505-222404-04-01-329067)。
二、项目法人单位
珲春市敬信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
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改建乡村道路共计3条,道路总长度858米,总铺装面积为3003平方米;供水管网改造提升14709米,道路拆除及恢复7440.5平方米。
五、建设期限
8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7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资金650万元(包含以工代赈劳务报酬273.91万元,占申请以工代赈资金42.14%),地方政府配套资金100万元。
七、以工代赈政策情况
项目吸纳当地参与工程建设的务工群众数量163人,预计发放劳务报酬273.91万元,发放劳务报酬占申请资金比例为42.14%。项目采取“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赈济模式。项目务工组织模式采用传统的发包模式即是 DBB(设计-招标-建造)模式,将设计(设备供应方)委托不同单位承担。就业技能培训拟开展施工技术、安全培训、道路养护三方面培训,累计培训4批次。本项目建成后需设置1名公益性岗位,为乡村道路巡查人员,公益岗位职责为日常巡查,不包括清扫、养护。项目符合投资规模小、技术门槛低、前期工作简单、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的要求。
八、相关要求
(一)珲春市敬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请据此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珲春市敬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珲春市敬信镇人民政府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敬信镇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五)财政局、住建局、应急局、审计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建设过程中的资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监管工作,切实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合力推进项目建设。
(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初步设计审批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9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2025年珲春市敬信镇圈河村基础设施第三批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工代赈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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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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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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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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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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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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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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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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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