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222404013559110Q/2025-01056 |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 标 题: |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发文字号: | 珲发改审批〔2025〕6号 |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24日 |
| 索 引 号: | 11222404013559110Q/2025-01056 | 分 类: |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情况 ; 批复 |
| 发文机关: |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5年02月21日 |
| 标 题: |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珲发改审批〔2025〕6号 | 发布日期: | 2025年02月24日 |
珲发改审批〔2025〕6号
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予以批复的请示》(珲公建办发〔2024〕第4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吉林省宏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的报告》(吉宏信咨字〔2024〕CC21号),项目建成后,对恢复珲春市乡村公路通行、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乡村村民生产生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均具有积极意义,该项目建设是必要的。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文本内容,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二期)
(项目代码:2405-222404-04-01-676483)
二、项目法人单位
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
三、建设地点
珲春市马川子乡、近海街道、春化镇、哈达门乡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路线里程共计64.756公里,路基换填处理2014延米,浆砌片石护坡28米,路面恢复工程301370平方米,涵洞7道。其中:1.马川子乡路线里程13.478公里,路基换填处理1766延米,路面恢复工程79583平方米。2. 近海街道路线里程6.401公里,路基换填处理248延米,路面恢复工程29166平方米,涵洞1道。3.春化镇路线里程32.204公里,浆砌片石护坡28米,路面恢复工程135575平方米,涵洞2道。4.哈达门乡路线里程12.673公里,路面恢复工程57046平方米,涵洞4道。
五、建设期限
8个月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5207.1603万元,资金来源拟申请增发国债资金,其余部分由其他渠道解决。
七、相关要求
(一)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按照《吉林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吉政发〔2020〕5号)规定,该项目不再审批项目初步设计,请据此开展下步工作,要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二)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要加强项目管理,落实“四制”相关要求,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技术标准等实施,严禁擅自夹带楼堂馆所等建设内容,按工程进度、合同约定等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不得违规举债、不得增加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按期建成,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不得擅自改变使用功能和用途。
(三)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四)该项目招标范围、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详见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珲春市乡村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2年内未据此开展下步工作的,本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1日
(此文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珲春市农村公路水毁重建工程(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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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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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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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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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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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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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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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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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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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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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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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核准
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2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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