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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5-03-18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基本工作情况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珲春市发改局编制的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本年报统计数据的时限为201411日至20141231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全年共计公开政务信息106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2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2条;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4条;其他信息98条。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106条。

2、每周四图们江报都会发布发改局(长吉图)周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二)申请处理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如公开的形式不够多,特别是通过新闻媒体、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公众公开的信息数量较少,宣传的力度还有待于加大。2015年,我局将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积极稳妥、有的放矢的原则,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新进展。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大力开展送《条例》进学校等活动,通过各种方式方法,使广大群众认知信息公开、参与信息公开、利用信息公开。二是拓宽公开形式。在把市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同时,按照便民、实用、有效的原则,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及时更新政务公开栏、并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重要作用,及时、准确地发布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