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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4013559145B/2025-27316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珲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标      题: 20250626-对珲春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关于完善金融体系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珲财字〔2025〕10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索  引 号: 11222404013559145B/2025-27316 分  类: 委员提案 ; 其他
发文机关: 珲春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标      题: 20250626-对珲春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提案(关于完善金融体系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的答复
发文字号: 珲财字〔2025〕10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11月13日

对珲春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5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朴京原代表: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完善金融体系建设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更好发挥农业保险抵御风险的保障作用,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坚持“保大宗、保特色、优模式”协同推进,有力有效做好农业保险扩品种扩区域、提标准,强化补贴资金管理、精准投保理赔与绩效评价,为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农村增活力提供更高水平的保险支撑。

   市财政局按照《吉林省2025年农业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稳妥有序做好过渡期内脱贫保险工作,持续推进“6+N+1”产业保险政策以落实珲春市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机制。一是按照脱贫过渡期铁内摘帽不摘政策的要求,做好帮扶政策延续到 2025年底,继续对脱贫户实施“6+N+1”产业保险政策。进一步统一、规范各险种的保险金额、理赔金额、保险期间等内容并督导保险机构做好承保理赔相关服务,助力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促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二是优化资金拨付方式,自2025年起,“6+N+1”产业保险的保费补贴由省财政厅直接拨付至各农业保险承保机构省级分公司,不再通过市县财政部门拨付,切实提高了保费补贴资金到位率。下一步,财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继续完善落实金融服体系、产品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助力实现乡村全面振兴。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珲春市财政

2025年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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