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珲春市财政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规定,高度重视、狠抓落实,深化公开内容,畅通公开渠道,扎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是落实责任。建立局长为第一责任人、分管副局长抓督促协调落实、党办负责协调组织、各科室负责人全面配合的管理体制。二是完善制度。结合信息公开条例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定和规定,规范了局机关政务信息公开运行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及考评标准等。三是严格考核。建立了新闻信息发布和保密审查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信息公开纳入各科室年度综合工作目标,及时跟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避免信息公开流于形式,进一步落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公开预决算信息。四是公开权力运行。进一步梳理完善了权力事项,将全部权力事项、工作规则、流程图通过局网站向公众公开。五是加强网络平台建设。及时公开并更新各类政务信息,为市政府公众信息网提供了大量财政工作相关信息。六是强化与媒体沟通。加强与媒体联系,由局新闻发言人和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向媒体公开财政政策调整、收支执行动态、惠民资金投向等重点、热点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数量
主动公开数80条
(二)公开的内容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数4条;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行政权力信息数2条;规章制度信息数6条;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的信息数1;政务动态67条。
(三)公开的形式
1、网上公开发布政府信息数。
公布信息数80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本部门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在不断地完善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信息公开资源整合有待进一步优化。
今后,我局将继续严格按照市政府的各项要求和目标,找准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切入点,寻求新突破。一是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立一套工作有部署、责任有分解、实施有检查、年终有考核、违法违纪有追究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和监督保障等措施,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与保密原则的关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二是突出公开重点。将财政收支、民生资金、转移支付等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数据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栏目内容的建设,并对部门预算公开进行细化,扩大公开范围。三是丰富公开方式。以财政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公开政务信息、发布财政法规、解答公众咨询。四是提高公开实效。在现有公开内容的基础上,以官方网站为主平台,丰富公开载体,并进一步提高公开信息质量,及时提供,定期维护,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珲春市财政局
2017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