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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2-18    点击数:
    珲春市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汇总2019年度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编制。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所列数据截止日期为20191231日,电子版可在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联系方式:

    电话:0433-7567088;传真:0433-7567008 电子信箱:hczwszj@126.com

    邮编:133300地址:吉林省延边州珲春市龙源东街1066号。

一、总体情况    

贯彻落实“条例”及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关于印发2019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吉政公组〔20191号)和《延边州政府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全州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延州政公组〔20191号)文件,印发了《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珲政数发〔201916号),对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和要求做出安排部署,提出要求并积极落实。

工作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抓好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完善公开平台,健全制度体系,增强公开实效。积极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情况

全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46条,其中,是政府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1037条,占44.2%;各乡镇街道公开政府信息475条,占20.2%;合作区管委会组成部门公开政府信息355条,占15.2%;其他单位公开政府信息479条,占20.4%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做好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的接收、登记、审核、受理、办理、答复等流程。方便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制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须知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引的易拉宝在政务大厅显著位置展示。重新修改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2019年共收到政府信息48件,其中自然人申请40件,科研机构申请3件,法律服务机构申请5件;申请政府信息中予以公开的39件,部分公开的1件,不予公开的1件,无法提供信息5件;已办理的46件,结转下一年办理的2件。

(三)监督保障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全市各部门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的信息进行核查及统计汇总,并印发《关于201913季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的通报》,督促各单位发布信息。我市已按照省、州的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占4%针对我市绩效考核工作要求,重新制定《2019年政务公开考评细则》。12月份对全市56个部门进行绩效考评。

组织开展全市政务公开新平台操作培训和2019年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群集中阶段性的发布《珲春市政务公开业务知识培训微课堂》内容,让政务公开负责人平时打卡学习《条例》内容等,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负责人的业务水平。

(四)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政府门户网站上设立政策解读栏目对省、州的各项政策进行解读,各部门将通过报纸、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将本部门及省、州的政策进行解读。及时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民生热线、百姓热线、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回应社会关切。全年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9次,全年共政策解读稿件发布43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3619次。

(五)强化权力监督,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

实行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全过程公开,围绕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年度重点工作等重大决策部署,加强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公开政府工作报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通过“双公示”系统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结果相关信息。

(六)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1.加强三大攻坚战信息公开。加强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债务置换和化解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做好脱贫攻坚战相关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公开扶贫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扶贫退出等相关信息。建立脱贫攻坚微信公众号和脱贫攻坚专栏,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发布脱贫攻坚信息,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做好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季度公开《珲春市环境质量专报》,全面公开我市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河流、大气、区域和交通噪声环境质量情况。

2.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加强“双随机一公开”,推动检查处置结果全部按时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共享平台。全面清理无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全面清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设定的各类证明事项,印发《关于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的通知》(珲司发﹝20198号),并要求各部门将清理结果在网站和报刊上予以公布。

3.加强群众普遍关注领域信息公开。依照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方案认真开展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1)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通过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公开除保密外的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方案和投资概算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以及重大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变更结果等。通过村委会公示栏、延边日报、吉林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等渠道公开拟征收土地公告、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征地报批材料、征地批准文件、征收土地公告、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告知书。

2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推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

积极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政府采购领域。在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做到政府采购信息公开透明。2019年政府采购共采购96个项目,其中公开招标项目57项、其他招标方式36项。1-12月份采购预算27397.82万元,实际采购金额26658.97万元。节约资金738.85万元。节约率为2.7%。二是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健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常态化公开制度,依托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络平台实时公开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情况,包括必须招标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信息。2019年建设工程交易项目共完成151项。累计交易额15.57亿元,节约金额1636.4558万元,节约率2.3%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协议出让成交公示、国有土地划拨用地批前公示、供地结果公示通过吉林日报和图们江报等渠道进行公开。

3)积极推进社会公益事业领域,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 

脱贫攻坚领,积极公开扶贫项目、财政专项资金、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扶贫退出等信息公开。建立脱贫攻坚微信公众号和脱贫攻坚专栏,宣传脱贫攻坚政策,发布脱贫攻坚信息,助力脱贫攻坚工作。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领域,在全市31个社区、121个村委会设立了城乡低保公示栏,将低保家庭姓名、收入、保障金额等信息进行长期公示。将特困审批对象基本情况及临时救助对象照片、家庭基本情况、面临困难等信息在村委会和社区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教育领域,积极通过图们江报、微信公众号、学校公示栏公开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办法、招生条件等。为推动“阳光分班”现场会议活动“微直播”,通过微博“珲春发布”,将现场活动视频及“珲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阳光分班保障教育公平公正透明”的相关内容及图片及时进行公开,让我们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更加公平、公正、透明。

基本医疗卫生领域,做好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方面的宣传。健康扶贫政策宣传主要为各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宣传手册、宣传图版、LED屏滚动播放及微信公众平台推送。        

公共文化体育领域,公开公共文化体育保障政策、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的信息。

进一步推进征地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向涉及征地拆迁领域单位印发《关于做好征地拆迁领域信息公开调研准备工作的通知》,并统计汇总2018年度征地补偿领域信息公开相关数据,土地征收等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和相关配套材料,配合省、州组织召开省政数局赴我市对土地征收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调研会,并实地调研我市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利用中心。

4.细化财政信息公开。全面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我市按照省、州的工作要求,向各部门、单位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18年度珲春市部门决算批复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并统一公开全市59个部门的预决算情况。 

5.加强基层政务公开。加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会等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维护群众利益,接收群众监督,化解基层矛盾。为进一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市民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在社区、村委会设立城乡低保公示栏,将低保家庭姓名、收入、保障金额等信息进行长期公示。将特困审批对象基本情况及临时救助对象照片、家庭基本情况、玉米大豆稻谷生产者补贴、边境村屯居民常住人口补助、农机补贴、贫困退出等相关内容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监督权和知情权。

(七)优化服务功能,加强平台建设

推进政府网站优质规范发展。已完成政府网站集约化任务,我市门户网站已迁移到省政务云系统,平稳做好了机构改革后政府网站的新建、整合、改版、迁移等工作。完成政府网站域名集中清理。按照省、州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升级工作。

新“条例”颁布后,对全市各部门、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改,各部门、单位的咨询电话重新核查,对各部门年度报告历年内容重复的进行督促并要求整改。

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市互联网信息中心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对全市政务新媒体进行登记管理,做好开设整合、内容保障、监督管理等工作。

加快办事大厅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整合优化实体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我市政务大厅搬迁到新政务大厅,将人社、医保、社保、婚登、交通、公安、税务、公积金、公证等分厅进行整合驻厅。同时,我市加强与各行业和企业的协作,将供水、供电、热力、燃气等民生服务企业,邮政、刻章、翻译、评估、图们江报等便民服务企业,以及金融企业和自助服务设施(农商行、建行自助ATM机 、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业务自助机)也进驻大厅,基本实现政务大厅“一站式”功能。

为保障大数据平台发展,解决数据共享开放,打通“信息孤岛”,实现数据共享、交换以及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整合,进一步推动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明白、更便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政务外网接入工作,截止目前,已为公安局、税务局、消防大队、民政局、司法局等23个部门开通。同时,为充分发挥我市政务服务平台统一受理数据共享需求和统一提供数据共享服务作用,在全市基础信息资源数据领域、各政务部门数据共享领域、公共信用信息领域、政务部门证照数据领域进行了梳理和归集,并形成了《共享责任清单》(第一批)征求意见稿。

按照省、州里的工作要求,清理整合非紧急类服务热线,集电话、短信、微信、网络、手机客户端五位一体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明确“12345”政务服务热线工作职责,各部门协调联动,形成热线受理办理的强大合力。强化工作落实,针对政服务服热线重点难点问题,严格督导通报。2019年接收热线2377件,办理2375件。
  
(八)提升工作质量,完善基础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重新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各部门机构改革后,及时对本部门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制定部门的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并进行公开。我市已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政务公开在政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占4%

2.认真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宣传及学习。按照省、州的工作要求和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印发《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9-10月份集中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活动。各部门、单位集中组织学习《条例》内容、悬挂宣传条幅、利用LED滚动播放宣传内容及条例内容、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宣传等多种创新途径进行宣传。为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在档案馆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利用中心,2019年在新政务大厅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3.加强相关基础保障工作。按照省、州的工作要求,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升级,按各部门的需求,制定主题和体裁。及时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函》,指导及督促各部门按时编制及发布年度报告。机构改革涉及的政府部门要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各部门“三定”规定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7

7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29

 +145

 135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211

 +211

 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55

 -872

 563

行政强制

 91

 -1

 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

-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6

26658.9748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0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8

 0

 0

 0

 1

 0

 3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38

0

3

0

5

0

4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2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通过对2019年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回顾,发现我市在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的同时,还存在一些短板和急需改进、提高的方面:

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意识不到位,重视程度不够。

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急需加强,工作人员更换频繁导致工作交接不到位,业务不熟悉。

三是主动公开信息不到位,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时效性不强,公开信息不及时。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州的工作要求,提升自身工作水平,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监督力度,对公开信息不主动、不全面,不能及时落实工作任务的单位,加大通报考评力度,注重平时考评,完善绩效考核内容,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在全市绩效考核中的权重。二是加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通过网络或者会议培训的方式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认识到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三是按照省26个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编制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促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珲春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2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