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珲春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6-03-21    点击数:

珲春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政府和延边州政府有关工作要求进行编制。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以及2016年工作安排。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计算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珲春示范区网政务公开专栏下载。

珲春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方式:电话:0433-7550019;传真:0433-7567005;邮编:133300;地址:珲春市河南街新安路2097号;邮箱:hczwdt@163.com。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信息员队伍建设。重新调整了全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重新统计了62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和依申请公开工作负责人,通过QQ群一对一及时培训多达400多次,使我市政务公开队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加强了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落实。

目前,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79人,其中专职人员9人,兼职人员70人。    

(二)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每季度统计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及时更正上传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下发了《2015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2015年珲春市政务公开考核细则》,进一步加大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检查力度,10月份对 62个市直部门、驻珲省、州直等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规范全市各部门公开内容,11月份按照省州的要求对重点领域信息进行了自查整改工作,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的内容,在珲春示范区网政务公开栏目里添加了《依申请公开流程》栏目让申请人更便捷地申请政府信息。

(三)加强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传播政府信息,今年3月份积极配合省政务公开办完成了“政府信息公开网”系统实施安全漏洞升级工作,完善政府信息网站建设,确保公众及时、有效获取政府信息,今年7月初对全市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了复查,对内容缺失或者更新不及时的指南进行了修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累计公开政府信息10984条,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413条,比2014年增加720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公开6718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90.6%;各乡镇公开信息695条,占信息公开总量的9.4%。

 在主动公开信息中,涉及政策法规的信息524条,约占7.1%;涉及各类规划、计划完成情况的信息904条,约占12.2%;涉及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重大事项(如公共卫生、扶贫优抚、招考和教育收费、社会保障和劳动就业、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等)的信息468条,约占6.3%;涉及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的信息482条,约占6.5%;涉及机构调整和人员变动的信息77条,约占1.03%;其他类信息4958条,约占66.9%。

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以及信息公开栏等渠道传播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件。其中网上申请的数量4件,占7.4%;信函申请的数量6件,占11.1%;当面申请的数量44件,占81.5%。

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同意公开的34件,占63.1%;同意部分公开的2件,占3.7%;不同意公开的4件,占7.4%;其中涉及个人隐私的2件,占50%;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件,占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件,占2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5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信息1件,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6件。

 四、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2件,维持行政行为的2件。

 2015年我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1件,驳回起诉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至2015年底我市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

 六、2016年工作安排

 我市认真推行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与省、州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少数部门公开内容单一,动态类信息多,业务类信息少,公开的信息实用性不强;三是少数部门没有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处理,而是季度检查时突击发布。对于以上问题,我们将认真分析,在今后的工作中强化措施加以整改。

 我们继续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工作总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的管理和维护工作。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时准确的上传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信息,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信息,每天督查各部门网上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推进社会公众关心的财政、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公共配置、重大建设项目、公共服务、国有企业、社会组织、中介机构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和监督工作,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透明度。

 (三)扎实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让每个部门依申请公开负责人,真正了解依申请公开工作,了解依申请公开流程、申请提出的方式等等,严格督促各部门及时查看,并处理网上依申请公开情况,每季度统计并督查各部门依申请公开受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