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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18-03-23    点击数:

珲春市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延边州委、州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在汇总2017年度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的基础上编制。

全文包括基本工作情况、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17年1月1日起,2017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在珲春示范区网政务公开专栏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珲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珲春市河南街新安路2097号邮编:133300;电话:0433-7550019;传真:0433-7567005)。

一、基本工作情况

 2017年,我市按照省、州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政务公开工作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和防风险工作大局。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省、州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2017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督促各责任单位按照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将所涉及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分解细化,具体落实到各个科室及人员。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将本单位责任分工方案及时、准确地在珲春市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按照方案开展政务公开日常工作。有力地促进了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开展。

(二)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各项工作。工作中,通过网上交流平台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单独指导新任信息员的政务公开方面的业务知识,加强政务公开信息员的业务水平,每天检查各部门在政务公开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有公开信息不规范或乱码信息及时通知修改。每季度统计各个部门政府信息网上公开情况并进行通报,督促他们按时公开政府信息。按照省、州的要求,统计汇总了各部门上半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为了督促各部门发布信息,对全市各部门上半年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情况进行了通报。11月份统计汇总了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并督促各部门按照制定的《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进行自查,拾遗补缺,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及时、真实、准确。12月份对63部门的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检查指导。

二、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工作情况

1.做好政策解读宣传和预期引导。通过示范区网通知公告栏、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图们江报等发布并宣传上级的政策,及时准确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

2.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通过珲春电视台直播宣传优惠政策解答;通过珲春示范区网公示信息,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建立调查核实机制,保证对于社会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能够及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的处理。

3.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及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了项目审批事项信息40条,重大项目进展情况信息3条。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将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整体迁移到珲春示范区网,便于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统一发布。截止目前,中心共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765条。并将所有的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全部录入省、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统一发布,切实做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公开化透明化。

4.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了《吉林省财政厅PPP第三方咨询机构库名单》、《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吉林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奖补资金申报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申报筛选工作的通知》、《推进国企国资改革信息公开》等内容。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工作情况

1.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一是监督各部门公开权责清单及其他信息清单;二是对现行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对继续有效、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通过示范区网发布,接受社会监督;三是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通过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了26名执法人员对52户投资类和非融资性担保类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并进行公示。四是规范各类办事大厅的办事指引标志和办事指南。办事标识包括窗口标识,自助服务标识,导引咨询台标识等;办事指南通过二维码,微信公众号,“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LED大屏幕,张贴海报,专人答复咨询等方式向社会大众公布。五是2017年4月1日,我办在全市9个乡镇、4个街道的121个村屯和30个社区范围内启动“网上开证明”工作。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相关证明事项。

2.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了《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珲春市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吉林省建立玉米生产者补贴制度实施方案》、《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吉林省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方案》、《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珲春市2017年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等内容。

3.推进财税改革信息公开。财政局于2017年4月25日在示范区网通知公告栏目里统一公开了79个部门的2017年部门预算;2017年9月20日,公开了《2016年部门决算》;2017年6月12日公开了《2017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表》。地税局在办税大厅宣传营改增相关政策资料(地税代征增值税税收管理手册)的同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宣传营改增相关政策。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工作情况

1.推进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工作公开透明。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了《珲春市关于新旧动能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和《打击地条钢自查报告》。

2.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公开透明。通过图们江报和政府信息公开网,于2017年7月5日,公开了我市2016年退出的4处地方煤矿获得奖补资金情况;于10月20日,公示了东源煤矿的关闭信息。   

3.推进消费升级和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一是通过电视、网站、报刊等媒体公开了我市在英安镇和春化镇社会福利院推行“医养结合”新型运营方式;二是及时公布我市流通领域内儿童服装、玩具类、板式家具和电器等(电器检验报告未出)75组商品质量抽样检验结果,并发布相关产品消费提示。三是利用市场局微信公众号公示行政审批事项的具体条件内容和步骤流程,并对5家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进行了特别公示。

4.推进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及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微信微博、新闻媒体等各类平台公开餐饮业规范治理整顿等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根据职能特点,将工商、质监、食药监行政处罚信息分别上传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吉林省打击侵权假冒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公开案件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处罚机关、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行政处罚信息。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工作情况

1.推进扶贫、脱贫和社会救助信息公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了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信息23条和政策内容。在全市121个行政村、31个社区设立了“城乡低保对象永久性公示栏”, 将低保家庭的保障编号、户主姓名、保障人口、保障金额等情况及社会救助服务电话实行长期公示;城镇低保信息每月更新一次,农村低保信息每季度更新一次。在医疗、临时救助方面主要通过乡镇、街道对初审阶段情况进行公示公开。

2.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里按季度公开《珲春市环境质量通报》,全面公开我市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河流、大气、区域和交通噪声环境质量情况。及时公布我市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的监督。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环境保护有关信息366条,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报道288条,“人与环境”专栏公开信息59条。

3.推进教育领域信息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里公开了《珲春市迎接中等职业教育省级督导评估》、《珲春市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自查报告》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等重点工作情况。在37所学校明显的位置悬挂收费公示牌,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开国家的收费政策,公开收费监督举报电话。市14所中学在学校公示栏及学校微信平台公开了艺术特长生考试、中招体育加试相关文件;17所小学在学校公示栏及学校微信平台公示秋季招生简章;5所幼儿园及12所学校附属幼儿园通过公示栏及学校微信平台发布招生简章。同时,教育局对部分朝族学校的学区划进行了调整,及时的公布于政府信息网教育专栏中,并且有普教科及时的进行解读,方便广大市民。

4.推进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各医疗机构根据自身条件,通过设立公告栏、印发资料、院内局域网、电子触摸查询装置、查询电话、建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等形式对医院院务及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院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内容、药品价格及医疗服务价格公开,公示。

5.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主动公开食品安全类信息160余条,其中包括食品安全宣传类活动信息、“两节”期间专项检查、夏秋季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两考”期间专项检查等各类专项检查安全警示信息、消费提示、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信息公示等各类信息,进一步规范了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了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的发布工作。目前,已于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图们江报、珲春示范区网站等各类媒体平台发布了五期食用农产品抽检信息公示和五期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信息公示。此外,新设“珲春食安”微信平台,定期发布食药安全科普知识及食药安全监管动态,接受社会监督。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防风险工作情况

1.围绕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推进公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图们江报及珲春市电视台进行公开了《珲春市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地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防护的通告》等。公开常规检查执法信息28条。

2.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通过示范区网站、图们江报等媒体公开住房保障、公租房相关信息共发布11条。通过延边电视台和珲春市电视台媒体播放了新城区绿化、公租房等有关内容10次。

(六)增强政务公开基础保障和实效工作情况

1.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珲春市各部门按照工作实际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小组成员及工作分工信息。

2.开展政务公开督查考核。制定2017年珲春市政务公开考核细则,12月份按考核细则对全市63个部门的政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利用平时网站浏览、实地检查和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政务公开年终考核。2017年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考评当中,所占分值权重为4%。

3.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44件。建立了政府办公室会务管理工作制度。对于涉及利益相关方、公众、专家和媒体等的会议,市政府都会安排代表列席,并通过宣传媒体,珲春电视台、图们江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市委宣传部积极通过珲春示范区网站、“看珲春”、“掌上珲春”微信公众平台等方式向社会公开。

4.强化政务舆情回应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市委宣传部坚持做好网络舆情监管,对容易引发社会问题的热点敏感话题、宗教话题、边境问题进行严格把关,避免相关信息出现在网站上。通过珲春示范区网民生热线专栏、微信、微博平台,向社会回应群众关切的问题,今年回应社会关切609次,通过民生热线回应558次,微信、微博回应49次。举办“筹建延边大学珲春校区”新闻发布会和“全市防汛工作新闻发布会”2次。

5.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政府信息申请公开渠道。统计各单位依申请公开工作负责人及申请信息的基础信息,2017年6月,在政务大厅明显位置集中展示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引,将全市63个部门的名称、邮寄地址、受理部门、咨询电话和邮政编码统一集中到展板并公布,方便了办事群众咨询和申请政府信息。每天查看各单位的网上申请政府信息情况,并告知各单位按受理期限内答复,每季度统计并了解各部门受理依申请政府信息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1913条,其中,市政府各部门公开8402条,占70.53%;各乡镇街道公开信息1768条,占14.84%;合作区管委会各部门公开政府信息1094条,占9.18%;驻珲省、州直单位公开政府信息649条,占5.45%。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中,公开规范性文件数为305条,全市各部门在办理的建议和提案结果全文公开或部分公开44件。

在公开渠道方面,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7763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231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2545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1441条。

 

公开渠道

政府网站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其他方式

数 量

7763

2319

2545

1441

百分比

55.18%

16.48%

18.09%

10.24%

2017年政府公开信息不同渠道统计表

 

在回应政府信息解读方面,全市全年共政策解读稿件发布61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49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558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1件,其中,当面申请66件,占92.96%;网上申请3件,占4.23%;信函申请2件,占2.82%。

 

 

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中,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1件,占1.41%;同意公开的65件,占91.55%;不同意公开1件,占1.41%;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1件,占1.41%;申请信息不存在1件,占1.41%;告知作出更改补充2件,占2.82%。

 

 

五、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我市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

2017年,我市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收费。 

七、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

通过对2017年全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回顾,发现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亟待解决。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存在公开意识不强、主动公开不到位的现象,政府信息公开与办文、办会和业务办理的融合不够深入,公开的内容和标准不够规范,回应社会关切不够及时,公众参与渠道不够通畅。二是主动公开信息的工作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这几年依申请公开数量激增,说明主动公开工作还要提升。同时,重点领域公开内容的实效性还不够强。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省、州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的文件精神,不断开拓进取,努力提高工作水平,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监督促公开。对公开信息不主动、公开内容不全面的单位,加大通报考评力度,同时,提高主动公开在绩效考评中的权重。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促进“五公开”融入办文办会和业务办理等行政机关日常工作,成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工作制度。三是进一步强化学习。通过网络培训和面对面培训引导工作人员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熟练掌握政务公开工作所需的专业技能。

                 

 

珲春市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