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珲春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 珲春市人民政府 >> 政策解读

索  引 号: 11222404013559102X/2021-07208 分  类: 政策解读 ; 
发文机关: 珲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5月31日
标      题: 《珲春市企业引进外来务工人员优惠政策》政策解读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03日
有 效 性: 有效

《珲春市企业引进外来务工人员优惠政策》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珲春市充分发挥珲春产业基础、平台优势、区位条件,保障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高质量建设,积极创造产业振兴升级有利于外来务工人员在珲就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解决落户、住房、医疗、社保、子女就学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出台目的

年初以来,珲春市为有效解决珲春市企业引进劳动力吸引力不强和边合区企业劳动力严重不足问题,由市人社局协调住建、教育、公安等14个部门,深入挖掘对外来务工人员最关切的落户、住房、就医、子女就学等方面政策扶持,起草《珲春市企业引进外来务工人员优惠政策》,积极营造有利于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就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三、重要举措

《优惠政策》共15条,第1条公安部门放开落户条件,让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家属“零门槛”就可以成为珲春人。第2、3、4条由住建部门提供4000套房源,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家属可以临时居住,按4元/平方米/月公租房最低标准收费。有购房需求的提供优惠房源,并向财政部门申请购房补贴。第5条教育部门全面解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问题,学前教育、义务教学阶段入学及转学享受我市居民同等待遇。第6、7条卫健部门在指定医院开设“预约门诊和住院绿色通道”诊疗服务。医保部门优先为企业外来务工人员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与我市参保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第8至12条人社部门成立农民工市民化服务中心,畅通农民工服务绿色通道,激励企业用工,优先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家属免费享受就业创业服务、技能培训。社保部门落实社保补贴与我市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第13至15条民政部门为外来务工人员及随迁家属落实社会福利、社会救助与本市居民同等待遇。总工会强化维权保障和落实会员待遇,市妇联、团市委组织各类活动,丰富外来务工人员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