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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222404013559102X/2021-02043
分  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文机关: 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25日
标      题: 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珲春市城市一卡通公共交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
发文字号: 珲政办发〔2018〕4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4日
索  引 号: 11222404013559102X/2021-02043 分  类: 工业、交通 ; 通知
发文机关: 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18年07月25日
标      题: 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珲春市城市一卡通公共交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
发文字号: 珲政办发〔2018〕45号 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04日

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珲春市城市一卡通公共交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

珲政办发〔2018〕4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按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现对《珲春市城市一卡通公共交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部分条款做出调整,通知如下:

  将原第二章第七条“敬老卡面向珲春市老龄委确认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老年人(65周岁以上)发卡,65-69周岁在珲春市本地乘坐公交车享有5折优惠;70周岁以上,在珲春市本地免费乘坐公交车。”调整为“敬老卡面向珲春市老龄委确认的、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65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发卡,在珲春市本地免费乘坐公交车。”

  修改后的《实施细则》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请相关部门依照通知做好相关政策落实。

  珲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25日

珲春市城市一卡通公共交通补贴实施细则(试行).doc
  

主办:珲春市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433-7518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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